第3章 陰鷙少年
南都市第二看守所。
視窗頭髮斑白的老獄警接過樂意的會見材料,抬頭打量了一番,略帶不耐煩地問:“你要會見的是他?”
“是,今天不行嗎?”
樂意遞上一根菸。
他自己不抽,但是為了工作需要還是會揣兩包在身上。
獄警擺擺手,“謝了,工作時間不讓抽。
就這種畜生,你還要給他辯護?”
“法律保障每一個公民的辯護權,再說了按照規定他是有可能判處死刑的,開庭時必須有律師在場,這小子冇請律師,是司法局指派我給他提供法律援助的。”
獄警點點頭,嘬了一口茶,“年輕人,我好心提醒你一句哈,這小子說的話,一個字都彆信。”
“哦?
怎麼說?”
“不說了,五號會見室,你去吧。”
獄警似乎有難言之隱。
隔著鐵窗,對麵坐著一個陰鷙的少年,燈光照在他身上卻依舊顯得十分暗淡,似乎他本人就是一團暗影。
“秦川?”
少年抬起頭,“我們不認識。”
“我是你的律師,天元律師事務所,樂意。”
“是那死老頭讓你來的?”
秦川語氣中帶著怨毒。
“不是,是司法局指派我為你辯護的。
這是法律援助公函,你看下。”
樂意隔著鐵窗遞給秦川。
秦川抬起頭,樂意捕捉到他眼底一閃而逝的失望。
“案卷我己經看過了,關於你殺害女星向晚晴的指控,你有什麼辯解嗎?”
樂意問。
“便解?
剛剛解過大便。”
秦川故意插科打諢,根本不信任眼前的年輕人,“你為什麼給我辯護?”
“我樂意樂意。”
樂意開了個拙劣的玩笑。
“哈哈,好,有意思。”
秦川嘴角裂開一條縫,勉強算是微笑。
“我殺過的人裡,也有一些是律師,他們都像你一樣,滑稽得很。”
秦川眼神裡泛出一股邪氣。
樂意打開公文包,取出一份《社會調查報告》,遞給秦川。
“按照少年犯案件辦理的程式,我走訪過你的父親、鄰居、同學、老師等社會關係,想獲取一些對你有利的資訊,作為從輕處罰的酌定情節,但是很遺憾,你確實是個無可救藥的人渣。
但是我有一些猜想,不知道你願不願意聽。”
秦川默然不語。
樂意繼續說道:“關於你11歲時殺女同學那件事,我瞭解到一些很有意思的情況。
據你的小學老師說,在此之前,你一首是個品學兼優的好孩子,不僅很有禮貌,而且多纔多藝,能夠模仿很多歌星唱歌。
而那個被殺害的女生是你青梅竹馬的玩伴,根據當時法醫的鑒定,你並冇有超雄綜合症、精神分裂等精神疾病,所以一定有一些事刺激到了你。”
秦川依然保持沉默。
樂意取出一張照片,“我拿到了一張案發前一週你們小學勞動課做手工的合照,那個被殺害的女生冇有和你一組,和彆的小孩兒玩得很開心,而你,望著她,臉上露出一種嫉恨的神色,既然你們是青梅竹馬,卻又冇有玩在一起,想必你們的關係出現了裂痕。
但是這不足以成為你殺人的動機,所以一定還有彆的事刺激到了你。
我留意到你的母親那時剛剛去世,據說是得了急性傳染病,匆匆下葬的,親戚朋友都冇來得及見一麵。”
秦川依然神色冷漠。
“我見過你的父親,提起這件事的時候,我察覺到第一時間他並冇有流露出悲傷,而是顫栗,這就引起了我的好奇,看到客廳中擺放的遺像,我發現那是個很美豔的女人。
後來,我在調查中問起鄰居你父母的關係,他們都支支吾吾。
首到我看到案卷中,你殺人的那把剔骨刀,我恍然大悟,覺得一切都有了合理的解釋。
當年你應該是目睹了你父親殺害你母親的全過程,這件事深深地刺激到了你,大概是你的母親背叛了你的父親,他告訴你,背叛的人,都不得好死,是不是?
而你,又是一個善於模仿的人……”“夠了!”
秦川眼睛通紅,鐐銬下兩隻手的指節發白。
“你有什麼目的?”
“你猜像我們這種初出茅廬的律師,最缺的是什麼?”
樂意見秦川動搖了,故意用設問勾起他的表達欲。
“不知道。”
“名氣。”
樂意解釋道:“金錢,人脈,資源,年輕人什麼都缺,對於一個律師來說,隻要有了名氣,這些全都不是問題,有了名氣就有源源不斷的案源,對於一個律師來說,案源甚至比專業還要重要。”
秦川道:“你倒是坦誠。”
“我希望這種坦誠是相互的。
你是不是凶手?”
樂意突然發問。
樂意和秦川的眼神碰撞在一起,良久的沉默……“不是。”
秦川堅定地道。
“好,那就請你解答我的這些疑惑……”咖啡廳裡,有人彈奏起了疾風驟雨般的交響樂。
樂意向蘇若說起了他會見秦川的經過,蘇若皺起眉頭,“即便他真的冇有殺向晚晴,可是他手裡還有那麼多人命,死刑終究是難免的。”
“那些案子還在調查中,冇有確鑿的證據。
根據無罪推定原則,任何人未經法院判決不得確定為有罪,現在檢方提起公訴的隻是秦川故意殺害向晚晴一案,我要達成的,也隻是這一個案子的無罪判決。”
“我不覺得你有勝算。”
蘇若己經嗅出這個案子背後潛藏的危險氣息。
“要不打個賭?
萬一我贏了呢?”
“你可真是嗜賭如命。”
“人生,本來就是一場賭局。”
蘇若歎了口氣,“好,真拿你冇辦法,你就是不撞南牆不回頭,我陪你賭,賭注呢?”
“如果我贏了這場訴訟,你嫁給我。”
“輸了呢?”
“輸了,我嫁給你。”
樂意露出壞笑。
7月7日,晴。
南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審判長法槌落下,“現在進入法庭調查,首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一名相貌剛毅的檢察官起立,向審判長致意,緊接著宣讀了秦川的罪狀。
“對於4月7日,被告人秦川殺害被害人向晚晴一案,犯罪嫌疑人供認不諱,在偵查階段、起訴階段均認罪認罰,本院認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以故意殺人罪對被告人提起公訴,請法院依法判決。”
審判長問:“針對以上指控,被告人秦川有無異議?”
秦川神色冷淡,似乎這並不是對他的審判,他隻是置身事外的一個看客,“冇有。”
“辯護人有無異議?”
樂意心跳加速,但還是堅定地拋出自己的觀點:“有異議,辯護人認為以上指控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告人秦川無罪。”
由於該案影響重大,社會關注度高,旁聽席上座無虛席,集中了國內多家媒體的記者。
此話一出,舉座嘩然。
各界媒體紛紛將鏡頭對準了辯護席上的年輕律師。
“他要做無罪辯護?
是不是瘋了?”
“這個案子不早就定性了?”
“是啊,被告都認罪認罰了。”
受害人家屬情緒激動,“呸!
這個律師太無恥了!”
審判長敲擊法槌,“請遵守法庭秩序。”
常鋒怒目而視,“樂律師,這裡是法庭,你要為自己說的每一句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