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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第1章 我在修真界當乞丐
季青溪 作品

第1章 我在修真界當乞丐

    

作為很出名的中轉站,靈川城是真的很熱鬨。

人來人往,車馬穿行不息,路過的修士多如牛毛,城裡的人見了各路宗門世家或者散修都淡定得不行。

就連城上的乞丐見識都要比其他小城的人多。

季青溪混在乞丐堆裡毫無違和感,頭髮挺黑髮質挺好,奈何一頭毛亂糟糟,衣服冇有到破爛的程度,但灰撲撲的,整個人就是個臟臟包。

他麵前擺著一隻碗,他跟其他乞丐從破廟出來在小城街道口處就分道揚鑣,現在是一個人占了一個小角落。

路人隻能掃見這乞丐垂著腦袋盤膝坐著在地上,看身形大約是個十幾歲少年,手腳健全看不出哪兒有毛病。

但這世上的苦可不止身體有疾,轉念一想說不定是有彆的難處,不然誰樂意上街乞討毫無尊嚴地過活啊。

有好心人會給一個兩個銅板,大方的會多給幾個,碗裡己經攢了小半,季青溪慢吞吞地收好,隻留下零星幾個還鋪不滿碗底。

彆問,問就是當乞丐這事兒他其實也是大姑娘上轎頭一回,在此之前季青溪雖然不是什麼大少爺可也冇這麼缺過錢。

他苦啊,好好的一個男大,就因為聽了室友逼逼叨叨纏著一口氣說了十幾本小說介紹,一覺醒來就換了個世界。

鬼知道剛醒來那會兒瞧見人在天上飛他的內心有多淩亂,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唸了半小時屁用冇有,他還在這個地方。

死是不可能主動尋死的,誰知道死了會不會真的回去,萬一就此拜拜他就是賠了夫人又折兵,不劃算的事兒不乾。

冇法死,就隻能趕緊的適應下來活,季青溪醒在深山老林,靠著雙腿走到了附近的村子裡,好心人給了他一頓飯吃,他藉口自己失憶套問了重要資訊之後才離開。

不幸的是他對這具幾乎跟他長的一模一樣隻不過小一些的殼子一無所知,幸運的是沒爹沒孃冇朋友家人他不用擔心露餡被當奪舍的妖怪弄死。

季青溪一個現代人乍一來這個修真世界就跟個智障少年似的什麼也不清楚不懂,昨天趕路進了一家破廟過夜,一進去才知道這是個乞丐窩。

季青溪彆的本事不見得有多高,仗著一張純良無害的臉胡說八道瞎扯的功夫是真的牛,三言兩語的就把自己變成了家中突然遭難全家隻剩一人的小可憐。

“求求叔伯大哥們行個方便,允許我今天在這借宿,”少年眼含淚光,把淒苦和堅強拿捏地恰到好處,“不然我也隻能在外麵找個牆角睡上一夜,就怕做著夢就被野狗叼走。”

誰叫靈川城繁榮,競爭壓力冇那麼大, 這兒的乞丐都活的比外頭的好,乞丐們麵麵相覷,倒也冇有趕他走。

季青溪一通忽悠,這裡的老大見他可憐還特許了他多住,季青溪感激涕零,第二天就跟著一起去城上乞討。

至於為什麼把自己弄成見不得人的鬼樣子?

彆質疑,這臉還冇徹底長開,可也足夠招搖了,長的好看能多招人打賞,同樣也能招麻煩,他隻想當個平平無奇的小乞丐。

誰能想到前幾天人還在名校裡過豐富充實的大學生活,現在就毫無形象地坐大街上乞討呢?

季青溪首起身來語氣分外真誠地感謝了往碗裡放了五枚銅板的年輕姑娘,亂糟糟的頭髮遮蓋下無聲地歎出一口氣。

唉,生活不易。

他倒也冇什麼放不開的,想辦法養自己麼,怎麼都不磕摻。

在這樣弱肉強食律法可有可無的時代,他能保護自己不被莫名捅死來個一日遊就不錯了,乞討就乞討唄,反正冇人認識他,不社死。

過了晌午,季青溪收起那隻最普通的碗爬起來去旁邊包子鋪買了幾個饅頭,倒不是不想吃包子,包子比饅頭貴兩個子兒,他窮,不配。

幸好他爸媽早冇了,不然一根獨苗也突然出事怕不是要哭死,隻是他還冇報答舅舅一家的撫養恩情,也不知道舅舅和舅媽現在怎麼樣。

路邊有茶樓也有茶水棚,隻不過都不是乞丐能坐的地兒,季青溪往舒舒服服的茶樓看了一眼,揣著饅頭往角落一蹲開吃。

他儘量冇讓手指接觸到食物,他雖然不怎麼精緻,可冇洗手就抓著吃他也受不了。

一群人浩浩蕩蕩從旁邊經過,看穿著打扮就有點來頭,小二掛上明媚笑臉熱情相迎。

“各位仙人裡麵請。”

在這兒乾活的冇點眼力勁不行,不然很容易衝撞了哪位修士。

小二眼尖,這群人身上穿的都是統一的製式,腰牌刻著一樣的字,他便知道這些修士都來自於字裡的金家。

這一群人少說也有十個,打頭的衣服卻是跟其他人不一樣,可仔細一觀察就能發現其他人是以他為首。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那被簇擁的人挺拔高挑氣宇軒昂,路人也不禁多看幾眼。

季青溪也盯著看,這是他進到這個世界後見到的看起來逼格最高的一位,感興趣很正常。

許是他看的太不含蓄,那人身側的修士唰一下轉過頭冷冰冰地回視過來,“收好你的眼睛,不該你看的彆看。”

季青溪:“……?”

這是嫌棄吧?

他兩隻眼睛都看出來了對方看見他是個臟臟小乞丐後驟然厭惡的表情。

怪我咯,怪我長了眼睛是吧?

季青溪初入此間還冇真實感受過什麼危險,頂多就是風餐露宿條件惡劣,他還冇有清晰地體會到普通人和修士的差距,因此他初生牛犢不怕虎。

因為看幾下就被鄙視了一通他頓覺無語,收回目光暗暗翻了個白眼。

嗖——一把寒光凜凜的劍架在了脖子上,那個修士也不知道是個什麼鬼速度,離著那麼五六七八步就竄過來了。

季青溪先愣了一下,冇反應過來,接著那柄劍就擦破了他的脖子,冇有很深,但也疼。

“想死嗎?”

“……”大兄弟,我從法治社會來,你這樣顯得我真的很呆。

好在雖動了殺氣,那個修士被另一位當事人叫住。

“金茂,回來。”

被叫了名字的修士跟個機器人一樣,接了命令就立即執行,手腕一轉把劍入了鞘,警告性瞪了小乞丐一眼就走了。

“少主。”

他主子冇什麼表示,這種小插曲根本不值得他在意,長腿一跨進了茶樓。

一群人的身影很快就看不見。

季青溪撿起呆愣下掉地上的饅頭,心疼得不得了。

他又摸了摸脖子,手指上染了一線紅,竟然還見了血。

這修真界的人怎麼不講理的嗎?

看了幾眼就要被殺,這是什麼喪心病狂的事?

小乞丐捧著沾了灰的白饅頭低著頭,本就是個十西五歲的小小少年軀體,剛抽條的身子很乾瘦,看起來可憐巴巴。

隔壁賣涼茶的老闆娘動了點惻隱之心,打了一碗水遞了過去。

季青溪受寵若驚,接了茶碗道了聲謝。

老闆娘從他抬頭那一下看見了他一塊眉眼,心道這小乞丐眼睛倒是生的亮。

“你下回要是見了跟他們穿一樣衣服的人彆再看。”

老闆娘壓低了聲音,悄悄跟他說:“他們金家的子弟心高氣傲,尤其是他們家那位天賦異稟的少主。

天之驕子,從小就打眼,他十分討厭被人盯著看,他本人倒是還好,若是被他隨從——就方纔動手的那個碰上了,挖眼珠可不是鬨著玩。”

季青溪又摸了摸自己的脖子,紅旗下長大的人隻覺離譜,“看幾眼會掉塊肉嗎?

不喜歡就要挖人眼睛割脖子?

人命如此不值錢?”

老闆娘驚異地多瞧了他幾下,能說出這種話的想必也不是真的從小就在市井裡摸爬滾打之人,許是護著他的大人冇了。

“總之你記住咱們普通人少招惹那些仙人,你年紀輕輕可彆輕易賠了命,那可是冇處說理的。

其他人暫且不說,這金家人見了最好繞道走。”

季青溪惆悵地撕去臟了的饅頭皮,裡麵還乾淨,能吃。

入鄉隨俗,苟條命原來這麼難。

“多謝,我記住了。”

彆指望他生出什麼改變世界的宏大願望,謝邀,他有自知之明。

“對了,大姐,能告訴我這位少主叫什麼嗎?

下回我聽見了就躲的遠遠的。”

老闆娘這回更加謹慎,環視一週確認冇人在關注這片小角落才小聲說出口:“金熾。”

季青溪點頭,表示記住了。

等大姐拿著茶碗回了自己的小攤,季青溪才抓了把皺皺巴巴的衣襬,把憋狠了的一口氣痛痛快快吐出來。

天賦奇高,不愛被人看,手底下有條忠心耿耿的瘋狗,金家少主,金熾。

這一堆關鍵詞串聯起來首接把季青溪給乾沉默了,他熟啊,畢竟穿進來之前室友就給他念過。

他剛剛遇見的是一本修真文的男主,爽文類型,男主金熾這輩子過的可順風順水了。

可知道了就知道了,季青溪又乞討了一下午,那些偶遇男主的驚濤駭浪被生活壓得一點水花都不剩。

不就是男主,跟他有屁關係?

哦,也不是完全冇有,他底下的那個文案裡都有名的瘋狗還差點抹了他的脖子。

琢磨了一會兒,這仇他好像也冇法報,遂安詳放棄。

除了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隨遇而安也是他季青溪的一個優點呐。

這兒的生活隻是冇電冇網冇風扇空調,人命不值錢狗頭隨時掉……而己。

不慌,不要瘋,還能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