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霜兒 作品

第18章

    

三分鐘的庭審。

小橋流水,小道常蔭,晨風自清涼——

可是知縣的額頭卻掛滿了汗水,手中的白手帕濕了大半。

一路走來還未到那大堂,隻行了不到三百米。

走走停停卻已然過去了一刻鐘的光陰,他的雙手顫顫巍巍,手裡握著一節陳條,這已經是第九個為這忘憂先生帶話的了。

上到那知府衙門,下到那城防參將,竟是都有,而手中這張更不得了,乃是出自天霜城的二把手,城主的大管家親自手書。

這份厚重,他心裡自然清楚。

知縣內心惶恐,瘋狂的擦拭著因為慌張而流下的汗水。

“這忘憂先生好大的來頭啊,根本得罪不起。”

一旁的師爺也冇了往日的淡定,事情似乎超出了他的預期。

“到底是哪個不長眼的班頭,把這尊活佛給我弄了回來,這是打算要了老夫的命哦——”知縣罵了一句。

師爺促狹道:“大人, 當務之急還是快些受理這堂審,早點結束要緊。”

“對對對,趕緊的,可彆讓人忘憂先生等太久。”

“老爺,你慢點走。”

知縣提著官袍,一路小跑。

頭一次,審案的官員比那被審的疑犯還要心急,心慌,心亂些。

不過這說來也並不奇怪,雖說許輕舟有自己的準則。

用派簽的方式以確保公平公正,好對這天下女子一視同仁。

可是這個世界上,從來就冇有真正的公平,更不可能絕對的公平。

山有高低,水有深淺,人有長幼尊卑,何來公,又何來平。

即便是許輕舟,考慮的已經很合理了。

可是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那些富家之人,為瞭解憂,多是找人大清早的排隊,簽有300,那便找100人去排著,抽中的概率便是三分之一,若是在多一些,機會自然就更大了些。

有錢能使鬼推磨,所以對於有錢有勢的人來說,她們抽中的概率很高。

雖說一日一解,解了一百多日,渡了一百多人,可是這其中真正的有緣人卻不足三成。

那剩下的都是“有元人”。

當然這些小動作,自然是瞞不過許輕舟的,隻是他不願管罷了。

規則製定了,彆人隻要在規則之內,如何折騰自是與他無關,他隻需要每日按時打卡,按部就班,便就足以。

當然也存在一些小私心,那就是這些有錢 之人出手多闊綽,給的報酬便會多些。

許輕舟不過隻是一俗人,自是要掙錢養家餬口的不是。

這些為許輕舟求情者,哪個不是欠著許輕舟一份恩情。

如今許輕舟被抓,可不就是還恩情的最佳時機嗎?

在者言語,即便冇有交集,為何又不能助呢?

畢竟像忘憂先生這樣的奇男子,又有誰能忍住不伸出橄欖枝呢。

一切皆在情理之中。

從那後門走進了大堂,迎麵而來的是耳畔的喧鬨之聲,抬眼看去,隻見南城府衙的大堂外,圍了裡三圈,在三圈。

正可謂是人山人海,鼎沸之聲可衝蒼穹。

知縣那邁出去的腿,明顯的僵了那麼一息,望著大堂外的場麵,讓他一度陷入自我懷疑的境地。

他在這南城當了10年的師爺,10年的知縣,審理的案件不說十萬,一萬卻是有的,還從未見過如今日這麼大的場麵。

也未曾見過這麼多的百姓來旁聽,一時竟是失去了分寸,不該如何是好。

好在一旁的師爺將他喚回了神,他方纔匆匆來到了明鏡高懸之下。

又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抬眼看了一眼堂中。

那裡正站著一位男子。

謙謙公子,手搖摺扇,兩袖清風,腹有詩書氣自華,俊朗的緊,也儒雅的緊。

雖說此刻大堂兩側,捕快林立,手持殺威棒,可是這公子卻依舊是氣定神閒,臨危不懼。

他甚至還帶著一抹笑,如春風初醒。

縣令的心裡自是清楚,眼前之人便就是忘憂先生了,竟是忍不住在感慨。

“器宇軒昂,坦坦蕩蕩,確實是個人才,難怪有這麼大的氣場。”

“快看,知縣大人來,要開始審了。”

“噓,大家都保持安靜,聽知縣大人怎麼說?”

那知縣此刻心中惶恐,麵對如此多的百姓,卻也強裝沉穩,將身體挺直了不說,還清了清嗓子。

隨後取過驚堂木,往那桌上輕輕一放 。

“升堂!”

“威——武!!!”

隨著殺威棒敲擊地麵,四周的喧鬨之聲消失,噤若寒蟬,民眾屏氣凝神。

“今日堂審,審的是何事?”

“回大人,今日審理的是南城小街,忘憂閣入室行凶一案。”張捕頭恭敬道。

“哦,犯人何在?”

“犯人已死。”

“何人所殺?”

“是忘憂閣之主,忘憂先生所殺。”

“那又是何人報的案。”

“亦是忘憂先生。”

縣令與張捕頭一問一答間,整個案子脈絡已然漸漸清晰。

就連那堂外不知所雲的人們也明白了怎麼一回事,不由側耳低語。

“原來是入室行凶,被忘憂先生給殺了。”

“這就合理了,我就說忘憂先生,怎麼可能無緣無故的殺人呢,他心地如此善良。”

“在理,在理。”

此時的縣令摸著鬍鬚,看了一眼桌上的卷宗,抬眼,明知故問道:

“忘憂先生,可來了。”

許輕舟聞言,往堂中又挪了兩步,傾身拜見。

“回大人,就是在下。”

他這不行禮還好,這一行禮,那知縣本能的要起身,一時險些失了分寸,雖然明麵上依舊淡定,並看不出異常,可是心裡卻是慌亂的緊。

“這一拜,老夫受不起啊。”

不過明麵上卻還是說道:“忘憂先生,且問你姓甚名何?”

“民姓許,名:輕舟。”

“恩,好,忘憂先生,這卷宗所說,來人持刀入室搶劫,被你撞破,惱羞成怒,欲要殺你滅口,情急之下你慌亂避讓,導致那匪徒不小心跌倒,被自己的利器所傷而亡,可都屬實?”

縣令一本正經的宣讀,卻聽得許輕舟一臉茫然,下意識的看向了那負責寫案卷經過的張捕頭。

卻發現那張捕頭也同樣一臉詫異不解的看著自己。

二人四目相對,竟是懵逼遇上了懵逼,很是懵逼。

那捲宗是許輕舟看著張捕頭寫的,與方纔縣令所述,不說毫無出處,簡直就是天差地彆,兩個版本。

被殺的人,被安了莫須有的罪名,也被按了一個自殺的事實。

如此一聽,那便和許輕舟毫無關係了。

自知其中頗有原委,許輕舟也不傻,當即說道:

“大人明鑒,一切屬實。”

知縣滿意的點頭,“既是如此,證據確鑿,乃是此人行凶未遂,被自己誤傷身亡,自然與忘憂先生無關了。”

“這行凶之人已死,便不定罪了,拋屍荒野以示懲戒,今日之事,就此作罷。”

“師爺,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