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越 作品

第24章

    

我連夜離開。

中途趁著馬伕休息,拎著東西,上了另一輛馬車。

我不想賭。

我不能相信沈明珠。

馬車直達邊塞,這裡民風彪悍,守寡的女子比比皆是,且駐軍的將領嚴明,不許手下的兵驚擾平民。

我就這樣在這裡落腳。

買了個小小的院子,和一個十歲的小姑娘。

她就像那時候我,小小的,瘦瘦的。

沉默著在院子裡忙成陀螺。

我們不常說話,偶爾閒了,我就教她做做繡活兒。

春去冬來,轉眼就是三年。

我聽見偶爾京城來的遊商說起。

裴府失火,裴家的大少爺失了一個愛妾,在裴府門口吐了血,昏迷了三天。

他們說,裴家少爺不相信那個愛妾已經死了,四處貼告示找人,三年過去,還冇放棄。

我沉默聽著,不置一詞。

沈明珠還是冇有和他和離,且握住了裴府的經濟大權。

我偶爾能看見打著沈家旗幟的車隊路過,談起沈明珠,個個都敬若神明。

真好。

不愛裴越的沈明珠,又是那個閃閃發光的名門千金。

我從來冇有恨過沈明珠,我不恨任何人。

我甚至原諒了自己。

隻想在邊城,了此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