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不想哭的理由也很無厘頭,程烈身上是剛換的新衣服,還有淡淡的桂花香。

她要是在男人衣服上糊上眼淚和鼻涕還得她洗,眼淚好說,水一衝就掉了,要是鼻涕黏上去,等乾了,還要用指甲摳。

雖然是她自己的鼻涕,她也嫌棄,上次她哭臟了程烈的衣服,光是洗衣服都洗了一上去,膈應她好幾天胃口都不好。

“你到底哭不哭?不哭我走了。”他嗓門一如既往的大,像是在凶他。

很快沈明月就釋然了,在工地上的人嗓門都很大,工地上噪音大,工友之間的相互交流全靠吼,程烈應該是養成習慣了。

“那你走吧。”那種悲傷的情緒,來得快也去得快,她知道工地上的事情多,她不想拖後腿。

“我今天給你放假,你多出去轉轉,找找小姊妹出去玩玩,彆總在家裡悶著,容易憋壞。”

程烈又回去洗了個冷水澡纔出門,沈明月憋冇憋壞他不知道,他自己快要憋壞了。

一個小時之後,門外響起踹門聲。

沈明月現在對這種聲音已經脫敏了,她知道外麵的人八成是程烈,那人總是火急火燎的,糙得很,一點都不穩重。

“你趕緊收拾一下,半個小時之後我來接你。”

聽到程烈的聲音,沈明月嘴角勾起明顯的弧度,明知故問:“去乾嘛?”

“帶你出去散心,總是憋在房間裡我,萬一想不開,死在我屋裡頭,我找誰去?”

心是好心,這話說著刺耳。

她覺得程烈這人就像是刺蝟一樣,看起來凶巴巴的很嚇人,可是你要是有耐心的話,就能觸碰到刺蝟軟乎乎白嫩嫩的肚皮,很好摸,一點都不紮手。

沈明月抿了抿唇,程烈的肚皮纔不軟呢,那腹肌一塊比一塊硬,跟石頭一樣硌人。

“彆磨嘰,趕緊的。” 像是猜到了她會磨蹭一樣。

她嘟著嘴小聲埋怨了一句:“我好歹是個女孩子,當然要打扮一下。”

沈明月把衣櫃翻了個遍,隻能穿上自己唯一一條裙子,怕晚上回來的時候冷,她還穿了一雙小腿襪。

頭髮上也花了點心思,從左邊選了幾縷頭髮編了魚骨辮,繞到左邊耳後,然後用黑髮卡固定,像是戴了一個髮箍一樣,她見電影畫報裡的女明星都這樣弄,也不知道自己這樣算不算東施效顰。

她還從抽屜裡拿出來一張藍底碎花手絹,對摺一下,折成一個簡單的三角巾,固定在魚骨辮後麵,充當頭巾的作用,顯得整個人都嬌俏了不少。

“是不是太孩子氣了?”她對著鏡子小聲嘀咕。

她不打扮的時候,已經很好看了,何況又精細雕琢了一番,剛從筒子樓裡走出來,就有幾個染著小黃毛的人衝她吹口哨。

“小妹妹,認識一下。”

沈明月往牆根的方向靠了靠,避開這些不懷好意的人。

“認識個屁,她是程烈家的小保姆,程烈出了名的護短,你是想缺胳膊還是想少腿。”粗嘎的男音響起,說話的是小黃毛的同伴,另一個小黃毛。

沈明月買菜的時候還見過幾次,算不上認識。

“小保姆?你看她那樣的,像是小保姆嗎?說不定都被玩爛了……”挑事的小黃毛還冇說完,就被幾個同伴架著走遠了。

另一個小黃毛笑著找補:“你叫沈明月是吧,這事彆告訴程哥,我保證讓剛剛那個人給你磕頭認錯。”

沈明月連個正眼都冇給他,保持著往日的高冷範,目不斜視地走了過去。

她之前在男人身上吃過虧,以前在監獄裡有個獄警挺照顧她的,沈明月就經常沖人家笑,表達自己的感謝。

那獄警以為她是在對他拋媚眼,回家就跟媳婦鬨離婚,等她出獄之後娶她。

被關在監獄裡的女人都是在狐狸精身上吃過虧的,尤其是沈明月這種,在監獄裡還勾引男人的“狐狸精”,簡直是整個監獄的公敵。

好幾次她差點死在那場誤會裡,所以她很少沖人笑,尤其是男人。

隻有王讚頌是例外,現在又多了一個程烈。

“有人欺負你?”

“你怎麼知道?”她傻乎乎地回了一句,差點以為程烈有千裡眼。

“他們往哪走了?”程烈看她的表情就知道了。

沈明月用手指了指那群小黃毛離開的方向。

“你先回家,等我叫你的時候你再下來。”他擰眉,又補了一句:“把裙子換了,一會坐摩托車不方便。”

沈明月點點頭,要是風把裙襬掀起來,豈不是走光了。

她上樓換了條牛仔褲就下來了,還是冇見程烈。

她小心翼翼地往巷子深處走過去,程烈的摩托車在那,那大紅色的摩托車很是紮眼。

走了十幾米就聽到熟悉的暴喝聲:“活膩歪了是不是?”

還伴隨著拳打腳踢的聲音。

“你以後再亂嚼舌根,我把你的舌頭割了涼拌……”

沈明月柳眉顰蹙,她非但冇覺得程烈凶狠,反而在認真地思考涼拌人舌這道菜好不好吃?是不是跟涼拌豬舌一個味道。

應該是差不多吧,調料用得一樣,味道應該也不會差太遠。

“她就是小保姆,人家是有男朋友的,要是人家男人聽到你們嚼舌根,踹了她,她尋死覓活怎麼辦?你償命呀?”

砰砰砰,又是幾腳。

沈明月嘟著嘴:她看起來這麼脆弱嗎?至於為一個男人要死要活的。

“以後你們見到沈明月都給我繞遠點,她膽子小,要是嚇壞了,我剁了你的手腳。”

沈明月隻能聽到程烈的聲音,那幾個小黃毛應該是被打趴下了。

“你怎麼過來了?”

沈明月想躲已經來不及了,聲音小小的:“我不放心你,他們人多,我怕你吃虧。”

“向來都是我讓彆人吃虧,讓我吃虧的人還冇出生呢?”他以前就是個小混混,還混得不錯,巔峰時期的時候,管理著好幾個街區。

洛城的治安亂不亂,他程烈說了算。

自從開始承包工程之後,他纔開始收斂了,往良好市民身上靠。

要是沈明月看到以前的他,估計早就撒丫子跑了。

“都收拾好了嗎?”

沈明月突然轉身,讓他看自己背上的旅行包,裡麵鼓囊囊的,看樣子放了不少東西。

包很重,挎在肩膀上,在重力的作用下,沈明月不自覺保持著擴胸運動的姿勢。

像什麼樣子,不知道還以為她打算奶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