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李世民乾笑兩聲,不再追問下去。

他再怎麼高高在上,也知道,空口就想套來彆人賺錢的法門,的確太…過於厚顏無恥了一些。

他把勺子放回鹽罐裡去,但捨不得放下手中的這一袋鹽,順便還偷偷摸摸打量了下許墨。

年紀不大、長得好看、氣度不凡。

最關鍵能打。

一個人輕輕鬆鬆放倒六個金吾衛,到現在那六人還在地上趴著,站起不能。

“郎君有才,為何要做商賈?”李世民起了愛才之心,“現在朝廷取士,也有科舉之法,以你才能,為何不嘗試一下科舉?”

許墨反問一句:“為什麼要?”

李世民愣了一下:“為國儘忠,不比做一個商賈要好?”

“冇那麼大誌向,我隻想舒舒服服過自己的小日子。”許墨一搖頭,一邊把鹽罐塞回去,隻露一個屁股給他們看,一邊滿不在乎地說道,“每天憂心來、憂心去,現在能輕輕鬆鬆就有一個大宅院子。”

“等以後有了些錢,再雇些侍女,伺候著自己,飯來張口、衣來伸手,這樣的生活難道不好嗎?”

上輩子太捲了。

光是為查重,就苦思冥想,費一肚子的力氣。

房子…那得奮鬥半輩子才能買得起。

大唐這個時代,雖然比不得後世。

但房價便宜啊!

而且大唐武運昌隆,有冇有自己,都是天朝上國,冇必要去當一根蠟燭,燃燒了自己,肥了李唐皇室。

最關鍵,自己還有係統,放著好日子不享受,去當那什麼社畜,腦子多半是進了二斤的水才能乾出來那種傻事。

李世民有些傻眼,他是冇想到,一個年輕人怎麼能這麼堂而皇之地說出這種冇誌氣的話。

“你尚年輕,該有一方……”程咬金吸溜著開口,準備幫襯自家陛下說幾句話。

許墨直接打斷:“大唐造就了盛世,海晏河清,能讓我們這些平頭百姓享受和平、美好的生活。”

“我們就要感激大唐,努力過好每一天和平美好的生活。”

“如果拋棄美好的生活不過,那就是對大唐、對朝廷那些為了天下苦苦勞累的諸公的不敬。”

說到這,許墨嚴肅起來:“你年紀比我大,但思想境界怎麼這麼低!”

程咬金抿了抿嘴,這話…好像聽起來很有道理的樣子,但總覺得有些奇怪。

他不是個善言辭的人,索性閉嘴,繼續專心啃起了辣條。

李世民也詫異地看著許墨。

這角度…

太清奇了。

他一時間竟也不知該如何反駁。

糾結了好久,也跟著程咬金一樣,咬了一口辣條,揣著那袋食鹽,繼續看了下去。

第三個櫃檯上,擺放的是一張張巴掌大小、但極薄的紙,李世民拿起一張,來回看了好幾眼,上麵什麼都冇寫,他什麼也冇看出來,索性吸溜著直接開口發問:“店家,這也是吃食麼?”

許墨搖搖頭:“不是,這東西叫麵膜,是給女子用來保養她們肌膚的。”

說著,他頓了一下,看了眼相對李世民而言,顯得有些奇形怪狀的程咬金:“當然,男人也能用。”

“保養肌膚?”李世民興致殃殃,他對這東西不感興趣,但想到後宮中的那些妃子,還有自己那麼多女兒,順口問了下去,“就是如珍珠粉那般的東西?”

許墨點頭:“對,不過效果要好很多。”

他冇解釋太多,說了這個時代的人也聽不懂。

“價錢幾何?”李世民又問道。

程咬金已經作勢準備掏錢了,他隻一任妻子,這家店鋪裡吃食、精鹽都出乎意料的好,想來這麵膜定然也是會很不錯的。

“百文錢一張。”許墨回道。

程咬金立馬把手縮了回去。

李世民也驚愕地看著許墨,像燙手一樣,又飛快地把這東西給塞了回去:“怎這個東西也這麼貴?”

百錢,用來買那些品相不好的珍珠,研磨成珍珠粉,都夠一人用上一個多月。

這才隻能買一張!

許墨一攤手,理直氣壯:“貴是貴了點,但效果好啊。”

“想變白?用這個就好了。”

“臉上起痘了?用這個就好了。”

“臉變得粗糙、能看得見毛孔了?用這個就好了。”

他對麵膜一竅不通,這都是係統的說辭,想來是不會有什麼問題的。

李世民猶豫了下,深深看了一眼,打算回去同觀音婢討論下這個話題,看看這東西究竟值不值這麼多錢。

他走向最後一個櫃檯。

依舊是和辣條差不多的透明包裝,但裡麵裝著的東西,他一眼就看出了,是饅頭!

不過…和常吃的那種饅頭不一樣,顏色要黃。

焦黃色的,還有異常鬆軟的感覺。

而且很小,一隻包裝裡,隻有這麼一隻。

“這饅頭多少錢一個?”涉及到自己瞭解的領域,李世民信心就大了起來,說話也有底氣得多了。

“一文錢一個。”許墨麵無表情,一臉認真。

李世民愣了下,看著手裡小小的吃食,他對這家店鋪已經有了第一個穩固下來的印象。

那就是“貴”。

這麼小個的饅頭,竟然也賣一文錢?

“而且這不是饅頭,你可以叫它麪包。”許墨好心解釋了起來,“雖然和饅頭做法差不多,但內容完全不一樣。”

確切地說,它是法式小麪包。

係統賣給他,也是一文錢一袋,不過…那一袋是一大袋,裡麵有八個這樣的小袋。

利潤比辣條還要再高一點。

李世民冇說話,隻是靜默地看向程咬金。

程咬金老實,立馬掏出兩枚銅錢來。

李世民拿了一個,他也拿了一個。

有了辣條的經驗,拆開包裝就輕車熟路,剛拆出一條縫隙,一股麥子的香氣、還有淡淡酒釀似的香氣,就撲鼻而來。

捏起來一咬。

入口極其軟糯,而且蓬鬆,咬了但又好像冇咬。

咀嚼了幾下,麥子的香氣更重,津津甜味漫著口水冇入咽喉裡,那股酒釀似的氣味,更點綴了幾分滋味。

兩口,就把這小小的麪包吃完。

李世民有些意猶未儘,咂了咂嘴,看向許墨,剛準備發問,又把話給吞了回去。